问询问题
科威尔:注册环节反馈问题1:设立时配偶出资、实际控制人、代持工商变更及核心技术人员认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08-1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环节要求发行人说明:(1)结合任毅、蒋佳平在设立时工作单位、岗位职务、竞业禁止等因素,说明由其配偶邵国红、吴亮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并说明傅仕涛、邰坤、叶江德与任毅、邵国红、蒋佳平、吴亮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说明傅仕涛2012年实际持有科威尔有限43.3%股权时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是,说明任毅、蒋佳平当时转让控制权的原因和合理性;(3)说明2016年7月解除代持但至2017年11月才办理工商变更的原因和合理性;(4)结合傅仕涛、邰坤、叶江德岗位职责、公司技术来源、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竞业禁止规定等,说明未将三人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和合理性。要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