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海目星: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及股东属性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按照《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核查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及定价依据、股权变动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及董监高和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是否具备股东资格;并要求发行人说明是否存在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员工持股平台及三类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