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海目星:瑕疵租赁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及搬迁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首轮关注七项生产租赁场所中四项主要租赁场所未取得权属证书、未办理租赁备案问题;第二轮进一步要求说明相关瑕疵房屋用途、对应收入毛利及占比、是否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说明江苏金坛管委会同意江苏海目星无偿使用厂房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2020年6月30日后是否可继续无偿使用及是否存在搬迁风险;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及其上建造房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规,是否办理必要审批或租赁备案,房产是否合法建筑,是否可能被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持续经营是否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