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海目星:报告期政府补助项目合法依据及返还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政府补助、财政补贴及产业政策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目星
审核编号
33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232至8-1-24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单笔超过300万元政府补助的具体补助事项、依据及合规性,结合相关合作协议、投资额、税收等条款要求说明相关补助有无返还风险;提供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放3,000万元、1,900万元补助的依据;并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等规定说明8,444.6万元财政补贴不属于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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