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海目星:江门海目星4,900万元工业扶持资金返还风险及土地合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目星
审核编号
33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60至8-1-64页;第8-1-28至8-1-31页;第8-3-25至8-3-2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结合合作协议、投资额、税收等条款及投资强度、开工、投产、产出效率等情况,说明江门海目星4,900万元政府补助是否存在返还风险;第三轮进一步要求说明未按期完成IPO是否违反投资合作协议义务性要求、是否可能导致退还政府补助;说明该政府补助是否属于先征后返、财政奖励或补贴、以代缴或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是否符合国发〔2014〕62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要求,取得相关土地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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