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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股权转让、员工持股平台及新增股东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0-07-2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瑞晟智能
审核编号
342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5页至第8-1-19页;第8-3-4页至第8-3-22页;第8-1-2-55页至第8-1-2-61页;第8-3-2-37页至第8-3-2-3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已有核心员工持股平台恒毅投资,又新设瑞泽高科的原因;(2)恒毅投资原合伙人最终持有瑞泽高科份额情况,未完全平移的原因;(3)马立雄、庄嘉琪、赖利鸣等新增股东是否需适用科创板申报前新增股东锁定或闭环原则;(4)袁峰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女儿袁作琳的背景原因,双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5)第二轮进一步要求结合马立雄、庄嘉琪、赖利鸣履历、从业经历、投资经验、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系、资金来源等,核查其是否存在受他人委托持有发行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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