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伟思医疗: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磁刺激仪适用范围及证载用途一致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6-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伟思医疗
审核编号
30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25页至第8-3-3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第二轮问询指出市场上销售同类电刺激、磁刺激产品的公司存在较多违规营销医疗器械、违反《广告法》被处罚情形,要求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规营销,包括宣传内容与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范围不符、超出注册证适用范围或其他宣传功能与预期用途或适用范围不符,是否存在违反《广告法》情形,是否因不实宣传或违规营销被消费者投诉或主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交易所还要求说明磁刺激仪产品是直接用于治疗抑郁症还是用于抑郁症相关症状辅助治疗,相关披露是否准确;说明其他产品是否存在证载用途和产品介绍用途不一致,并要求发行人律师说明首轮回复意见是否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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