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开普云:实际控制人认定、持股平台控制、代持及一致行动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0-02-2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开普云
审核编号
18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4至8-1-10页;第8-1-231至8-1-23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说明汪敏与严妍通过北京卿晗持股、严妍同时通过东莞政通和北京卿晗持股的原因,严妍取得股份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严妍与汪敏是否存在股份代持、一致行动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刘轩山与汪敏是否存在代持、一致行动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汪敏是否可以控制东莞政通、北京卿晗,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严妍与刘轩山是否应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及其锁定减持是否合法。第二轮进一步要求披露东莞政通表决权委托的原因、期限、权利义务和对控制权的影响,提供表决权委托证据,将表决权还原至实际持有人后说明控制权影响及最近两年是否变动,并说明严妍、刘轩山、汪敏出资资金来源、是否互相代出资、是否代持或一致行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