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开普云:政府采购及业务获取程序、商务谈判、合同效力、商业贿赂和内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招投标、政府采购及业务获取合规 · 2020-02-2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开普云
审核编号
18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40至8-1-148页;第8-1-148至8-1-155页;第8-1-286至8-1-30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首轮要求披露业务获取及拓展方式、订单获取方式、参与招投标及中标情况,并核查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要求结合销售费用核查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及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另要求说明三大业务、不同客户类型下不同业务获取方式的合同数量、金额、收入占比,单一来源采购合理性,业务获取方式及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合同无效或款项无法回收风险,系统集成商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业务或资金往来。第二轮进一步要求解释政府类客户获取业务方式主要为商务谈判是否合理,逐项说明合同是否应履行法定采购程序,商务谈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应招标未招标,合同是否存在无效风险,销售费用是否异常,发行人及员工是否行贿、商业贿赂,合同签订及执行内控是否保证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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