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瑞松科技:天津瑞北收购、出售、控制权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1-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瑞松科技
审核编号
17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78页、第8-3-91页、第8-3-30页、第8-3-82页、第8-3-12页、第8-3-15页、第8-3-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围绕发行人2016年收购天津瑞北100%股权、2017年短期内转让给吴祥新、吴祥新后续将25%股权转让给小岛敏生等事项,要求说明天津瑞北设立背景、历史沿革、业务发展过程、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小岛敏生是否作出业绩承诺,收购后短期内转让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收购和转让前后业务是否实质变化;吴祥新从业背景、其与发行人、孙志强、小岛敏生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或其他利益安排,交易是否为一揽子安排,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仍实质控制天津瑞北;天津瑞北业务是否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重大不利影响;收购及出售价格是否公允,是否为减少合并层面亏损和规避商誉减值而出售资产;天津瑞北与北斗(天津)夹具的业务差异、共同客户供应商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第四轮进一步要求说明小岛敏生再次入股天津瑞北价格与吴祥新收购价格、小岛敏生出售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资金是否支付完成,天津瑞北收购前后是否均由小岛敏生控制,未来是否有控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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