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万德斯:招投标项目中禁止分包约定与实际分包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招投标、政府采购及业务获取合规 · 2019-12-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万德斯
审核编号
124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2-112页至第8-1-2-123页、第8-3-16页至第8-3-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二轮问询指出,发行人存在较多招标文件或中标合同约定不得分包而实际采用分包的情形,但回复仅列示项目数量,未列示项目信息。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招标文件及最终签订合同中对是否允许分包的约定,不得以报价方案未约定规避回复;对于存在规定不得分包而实际采用分包的项目,具体披露项目名称、不得分包约定、实际采用分包原因、实际执行情况、分包内容和金额、客户确认函主要内容、存在的法律风险及解决措施;要求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