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嘉必优:未取证自建房产、土地征收及土地房产取得程序合法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19-11-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嘉必优
审核编号
13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89页至第8-1-200页;第3-3-1-397页至第3-3-1-40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补充披露轻钢厂房、锅炉房及冷库机房的取得时间、取得方式,说明未办理房产证原因及办理进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影响发行人资产独立性及完整性;(2)补充说明发行人相关土地征收最新进展;(3)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取得方式、取得程序、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发表意见;后续补充法律意见进一步关注庙山办事处是否属于出具确认函相关内容的有权部门及如房屋被责令拆除是否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