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佛朗斯: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及股权变动真实性、定价和利益输送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19-11-18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披露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或基本信息,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新增股东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及定价依据、2017年两次增资价格差异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股权变动是否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以及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监高、中介机构负责人及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是否具备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