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清溢光电:首轮问询:原实际控制人去世后的控制权稳定及继承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19-10-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清溢光电
审核编号
16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4页至第8-1-18页;第3-3-1-6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原实际控制人唐翔千去世是否对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符合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发行条件;唐翔千遗嘱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份额、执行及受托人员安排、效力、遗嘱分割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承诺契据》关于股东权利行使的原因、合法性、条件及期限;唐庆年、唐圣年继承所得股份登记情况及相关表决权安排是否合法、能否保证上市后控制权稳定;香港光膜股权登记及最近两年股权转让变动;发行人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家族信托等安排,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是否清晰;唐英敏、唐英年任职及治理参与情况;《一致行动协议》主要条款、条件及期限;结合2018年3月唐翔千去世、2019年4月17日签署《承诺契据》等节点分段说明实际控制人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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