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利元亨:利元亨精密资产、业务、人员承接及虚开发票刑事案件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19-10-18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利元亨
审核编号
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2页至第8-3-10页;第3-3-1-120页至第3-3-1-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1)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发行人与利元亨精密签署的资产转移协议、业务转移协议、转购销合同等是否履行交易双方必备决策程序,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定价是否公允合理,相关资产、业务、人员是否实际转移,重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因利元亨精密犯罪承担个人责任或受到刑事处罚,是否存在其他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行为,利元亨精密是否属于单位犯罪;(3)周俊雄、周俊杰、卢家红设立发行人、受让股权、历次增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周俊雄、卢家红、周俊杰、周俊豪、周俊鹰等人的亲属关系,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中是否存在其他与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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