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普门科技:产品销售对象、使用资质、经销商和境外销售合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19-10-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第三轮问询要求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产品分属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情况,是否存在禁止向非医疗机构销售的情形,是否曾违规向非医疗机构销售,按销售对象类型说明各类对象是否具备资质;(2)产品是否需要厂家指导、培训后使用,是否需要医生持证上岗,报告期使用产品医生是否持证;(3)经销商是否具备资质;(4)境外销售是否符合销售地关于医疗器械销售资质、流程、销售对象和场所限制规定;(5)产品是否可追溯、能否获得重复客户情况;(6)是否存在质量纠纷、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