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传音控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专利侵权可能性及预计负债计提依据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19-09-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传音控股
审核编号
4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43页至第48页、第3-3-1-188页至第3-3-1-18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说明:(1)手机产品使用基带芯片覆盖GSM、WCDMA、LTE等通信协议,但尚未与高通等无线通信技术企业签订专利授权许可协议、尚未获得相关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授权的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拟采取的解决措施;(2)是否存在被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提起专利侵权的可能性,如被起诉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后续问询进一步要求详细说明按规定生产经营中因使用标准必要专利、计提专利使用费的依据、测算计算过程、第三方专业机构权威性以及与同行业主要手机厂商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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