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热景生物: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真实性、代持及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19-09-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热景生物
审核编号
88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95页;第8-3-9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第二轮问询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发行人设立以来涉及较多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股份代持及还原,且历次增资、转让存在2005年6月设立时技术出资占注册资本100%、2005年7月北耕科贸增资未由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魏红山作为医务人员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持有发行人股份、2016年改制为股份公司前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中相关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情形;要求就入股、转股协议及款项收付凭证等法律文件是否齐备,相关股东股权变动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发表意见;要求对出资瑕疵影响,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是否因出资瑕疵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法律障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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