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视联动力:租赁房屋用途、权属证明、转租授权、备案登记及搬迁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19-08-30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主要租赁房屋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风险;(2)是否存在租赁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或未经所有权人同意转租房产用于办公、生产经营,如有说明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搬迁对持续经营的影响及补救措施;(3)是否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如未办理,对合同效力影响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具体用途、重要程度、租赁费用公允性、租赁期限、续约安排和处置方案,就上述情况是否对资产完整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