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和舰芯片:第二轮问询:市场区域划分解决同业竞争的可行性、有效性及监管符合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19-07-23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结合发行人与联华电子在产能、产量、销量、毛利率、客户供应商重叠、核心制程工艺受制于控股股东、代理费或服务费占比较小等情况,通过市场区域划分解决同业竞争是否切实可行、有效,是否影响自主拓展市场和持续经营;2、在竞争方同类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收入或毛利比例达30%以上时,认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依据是否充分;3、美国联电与日本联电代理费差异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4、披露以地域、细分产品划分解决同业竞争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并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