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和舰芯片:第二轮问询:厦门联芯回购条款的权利义务、明股实债、国资审批及回购义务承担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19-07-23 · 终止

公司名称
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和舰芯片
审核编号
1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62页、第63页、第64页、第65页、第66页、第6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厦门金圆、福建电子创业投资股权回购是权利还是义务,到期后能否选择继续持有;2、固定收益回购情形下不认定为“明股实债”的原因及合理性;3、在《合资合营合同》《厦门联芯章程》未具体约定盈亏承担时,四方股东按比例分红或承担亏损是否符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股东权利义务是否对等;4、回购条款是否经过国资审批,是否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发行人及厦门联芯不承担回购义务是否取得厦门金圆、福建电子创业投资及主管部门认可,若需承担回购义务则说明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影响。交易所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事项1至4,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事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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