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晶晨股份:陈海涛未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及一致行动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19-07-1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晨股份
审核编号
18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0页至第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充分披露未将陈海涛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披露陈海涛与John Zhong、Yeeping Chen Zhong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内容、签订时间、具体安排、意见分歧或纠纷解决机制、股份锁定承诺;比照实际控制人披露陈海涛国籍及境外永久居留权;披露John Zhong、Yeeping Chen Zhong中文姓名;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审核问答第5条、公司章程、协议安排、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实际运作、亲属关系、任职情况、间接持股比例、对外投资和任职情况,对未认定陈海涛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是否合理客观、是否存在规避同业竞争认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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