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柏楚电子: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一致行动协议及核心团队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19-07-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柏楚电子
审核编号
9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页至第8-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一致行动协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约束力如何保证、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如何解决、实际控制人实施控制权的具体方式;(2)共同控制认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能够实际控制发行人的直接股东,最近2年持有、实际支配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是否变化;(3)结合公司章程说明董事会、股东大会事项及一致行动协议采取不同统一提案方式的原因,是否影响共同控制稳定性;(4)结合实际控制人负责领域、研发方向、专利技术发明人情况,说明一致行动协议期满后是否存在主要团队变更并对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5)发行人是否对核心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存在重大依赖,是否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建立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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