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华兴源创:泰科集团关系、核心技术来源、职务发明、竞业禁止、利益冲突、交易真实性及利益输送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19-06-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泰科检测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与泰科集团法律关系、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是否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核心技术及核心人员是否来源于苏州泰科、采购销售渠道是否重叠;结合董监高及核心人员背景、兼职及对外投资说明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和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是否与苏州泰科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与泰科集团采购销售类型、作价、决策程序、业务模式及可持续性;是否作为泰科集团外协厂商或存在依赖。并要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研发人员主要成果是否涉及职务发明、是否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核查与泰科集团交易并就利益输送发表意见。第二轮要求进一步核查通过日本泰科采购及销售的商业合理性、行业惯例、销售模式变化、苹果影响收入穿透披露;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要求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对泰科集团交易内控执行、经营成果影响及信息披露核查的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