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华电新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同发电业务及其他新能源资产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05-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分区域说明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不同类型发电业务开展情况、收入规模、资产规模、盈利状况及占比,说明未将火力、水力等其他类型发电业务认定为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原因、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结合行业政策变化分析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说明中国华电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是否新增或扩大新能源发电业务,其他相同或相似业务资产的具体情况、未置入发行人的原因、合理性及后续安排,是否涉及2022年出售资产,并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第1条论证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及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措施和承诺能否有效发挥作用、是否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