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华之杰:问题12.4:陆静宇、沈玉芹未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04-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之杰
审核编号
156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62页至第8-3-64页、第8-3-44页至第8-3-4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结合陆静宇、沈玉芹的持股比例及其与实际控制人陆亚洲的关系,说明未认定陆静宇、沈玉芹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要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相关规定,对陆静宇、沈玉芹是否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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