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浙能燃气: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行业惯例及劳务派遣公司关联关系

上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5-01-06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浙能燃气
审核编号
160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93页至第8-3-9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问题10.7要求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总用工比例分别为28.40%、29.37%、24.39%、5.33%,要求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相关生产环节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说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