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成都高速:收购成名高速49%股权的控制权、必要性及利益输送核查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04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就募投项目要求发行人说明,其中具有法律属性的子项为:公司持有成名高速51%股权情况下是否对成名高速进行了有效控制,管理模式导入是否存在障碍;投入大量资金向公司控股股东收购持续亏损或微利的成名高速49%股权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为满足控股股东资金需求,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有损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律师仅被要求对上述事项中的第(2)项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