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安凯特:刘立初、曹岚历史代持、自然人股东适格性及员工持股平台借款与代持

上交所IPO · 主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2-28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凯特
审核编号
149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527页至第8-1-545页、第8-3-71页至第8-3-7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10.关于股东与员工持股平台”要求发行人说明:刘立初、曹岚等主体入股及解除代持的定价依据和公允性;前次申报未如实披露刘立初、曹岚代持的原因;分红款与持有股份的对应关系;未直接入股而选择由徐文新代持的原因;代持形成及解除的认定依据、申报上市前解除代持原因及合理性、代持是否真实解除、是否存在纠纷、法律风险或其他利益安排;申报上市前引入自然人股东原因及合理性、非亲属自然人股东背景及适格性、入股价格公允性、资金来源、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及是否为客户供应商关键人员;离职人员持股原因、股权激励协议具体内容、是否构成实质服务期安排、持股平台内部股权变动;徐文新提供还款资金来源整改情况、员工借款是否已偿还、未偿还借款安排、相关股份是否仍存在代持。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按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核查并说明代持证据,申报会计师核查员工持股平台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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