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鼎镁科技:铝合金轮组与碳纤维轮组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上交所IPO · 主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3-07-15 · 终止
公开摘要
落实函要求发行人结合铝合金轮组与碳纤维轮组的性能特点、技术原理、生产工艺、应用场景等,进一步说明二者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替代关系,是否简单以产品销售地域不同、产品档次不同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说明发行人与巨大机械及其控制企业就轮组产品是否存在重合客户、供应商及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巨大机械在相关业务和产品方面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如是,进一步说明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并要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