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中重科技:印尼新亚洲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核查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3-03-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天津中海威收购发行人原子公司亚太海威、进而取得印尼新亚洲20%股权,以及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之一河北中机的终端客户为印尼新亚洲等情况,比照关联交易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直接、间接与印尼新亚洲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4-11要求,就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披露完整性、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是否影响独立性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