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云洲智能:发行人存在员工持股平台及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需关注程序、激励对象资格、锁定减持安排及对控制权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07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云洲智能
审核编号
220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7页至第1-1-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珠海云洲人、云洲创客、星辰之海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除已离职员工外,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发行人于2020年12月9日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发行人还存在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拟授予股票期权1,719.14万份,占总股本4.78%,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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