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泽云泰:发行人历史融资协议中存在回购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领售权等股东特殊权利,申报前已进行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0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上海天泽云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泽云泰
审核编号
220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2页、第1-1-83页、第3-3-1-17页、第3-3-1-2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5年10月,天泽有限与上海檀英、济世乐美、上海国投先导、安徽景旻、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临港蓝湾、上海创科、上海崧泽及彼时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及第十次重述和修订的股东协议,约定回购权、利润分配、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等股东特殊权利。2025年12月,天泽有限与全体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承担的回购权责任和义务于公司向上交所首次递交上市申报材料时所提交财务报告出具日前一日终止并自始无效,且不可恢复;其他投资方特殊权利于公司首次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并受理之日起终止,但在未受理、退回、撤回、未过会、注册批文失效或36个月内未完成上市等情形下可恢复。2026年1月,因赵小平和李伟向济世乐美、上海檀英、临港蓝湾转让股份,相关受让方签署加入协议并同意受前述协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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