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宇树科技:发行人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及其对公司治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宇树科技
审核编号
217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1页、第1-1-32页、第1-1-63页至第1-1-67页、第1-1-270页;第3-3-1-12页至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股份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实际控制人王兴兴持有44,074,296股A类特别表决权股份,每一A类股份表决权数量为10票,其他股份为B类普通股份,每一普通股份表决权数量为1票。本次发行前,王兴兴合计控制发行人34.7630%的股份,并通过特别表决权安排合计控制68.7816%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后其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将降至不超过65.3090%。注册稿披露,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股东会普通决议,并对特别决议发挥较大影响,特殊情况下可能影响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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