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煜鼎增材:发行人申报前存在通过持股平台、直接持股及股票期权实施的股权激励安排,需关注程序、定价、服务期、行权安排、限售及控制权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03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煜鼎增材制造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煜鼎增材
审核编号
220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4页至第1-1-86页;第3-3-1-11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和期权安排包括:员工通过煜金科技间接持股,煜金科技系激励及奖励为公司作出历史贡献或引入重要人员的平台;员工通过煜京科技间接持股,煜京科技系增强相关人员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粘性和积极性的持股平台;离职员工秦学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员工参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1,543,231份,行权价格36.06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上市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三个行权期分别为上市后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行权比例为30%、30%、40%。根据公司层面考核要求,仅2023年营业收入满足考核要求,其对应第二个行权期份额待其他行权条件达成并按程序审议后可正常行权,2022年及2024年对应期权份额全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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