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诺维: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直接及间接股权代持安排,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及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争议。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7-01 · 提交注册

公司名称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信诺维
审核编号
213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4页至第1-1-76页;第3-3-1-2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信诺维有限设立初期,强静曾委托其母亲杨素梅于2017年5月、2017年9月、2017年11月对信诺维有限出资,形成直接股权代持;2018年4月,杨素梅将全部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强静控制的励攀合伙,代持关系解除。发行人还披露,佑曜合伙、骋怀仰观、猷霄合伙设立初期由强南忠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强静担任唯一有限合伙人,强南忠事实上所持合伙份额均系为强静代持,且从未实缴出资;2020年8月及2021年1月相关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后,强南忠以0元价格退伙,强静成为相关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代持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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