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诺维:发行人及相关自然人涉及杭州新元素提起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且发行人另以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起诉杭州新元素及相关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6-07-01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4年10月,杭州新元素作为原告,将公司以及强静、乐美杰、吴予川作为共同被告,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为案由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商业秘密行为、销毁涉案技术资料和生产设备、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25年1月法院受理。2025年11月,杭州新元素撤诉并再次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诉讼请求、被告、案由等均未发生变化。2025年8月,发行人以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杭州新元素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史东方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要求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5,000万元、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2025年9月法院受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仍在审理中,法院尚未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