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诺维:发行人历史融资中曾存在特殊股东权利及发行人为赎回义务人的对赌安排;注册稿阶段补充披露全部剩余特殊股东权利已不可撤销终止且不得恢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01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12月D轮投资协议曾约定优先分配利润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赎回权、知情权、更优惠条款等特殊股东权利,其中赎回权条款中发行人为回购义务人、为对赌当事人。2021年1月补充协议确认优先清算权、反稀释及赎回权于2020年12月29日起自始无效。2022年12月、2023年9月、2023年12月E1、E2、E3轮协议仍约定部分优先权利自动终止及附条件恢复安排。2026年6月,发行人全体股东与发行人签署补充协议,确认E3轮投资协议构成发行人目前全体股东与发行人间已签署的有关投资方特殊权利事宜的全部协议,并约定优先分配利润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售权、知情权和更优惠条款等股东特殊权利自发行人向上交所递交合格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获得正式受理之日即2025年12月22日起均不可撤销地自动终止且不得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