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集益威:发行人及子公司无自有房产或土地使用权,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均为租赁房产;法律意见书提及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租赁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产或土地使用权,对外承租的主要生产经营相关房产共计4处,分别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睿明路199弄4号3层、4层、5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睿明路199弄3号201室、202室、203室,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办公楼19层1913单元,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0号1幢1号楼2203室,主要用途均为办公。法律意见书仅披露“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租赁瑕疵外”,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