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神州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在发行人或下属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江苏神州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神州股份
审核编号
21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70页至第1-1-72页;法律意见书第3-3-1-4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分别为318人、430人、488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98.76%、96.85%、96.25%;未缴纳社保人数分别为4人、14人、19人。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308人、403人、489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95.65%、90.77%、96.45%;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别为14人、41人、18人。已缴纳人数包含公司因员工个人需求而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为部分员工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因部分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异地工作、分布较为分散,为保障该部分员工享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并尊重其在实际工作地缴纳意愿,发行人通过第三方机构为相关员工在实际工作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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