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弥费科技:股东特殊权利安排及上市申报前终止、恢复和清理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2026年1月5日,发行人与公司股东签署《股东协议》,约定公司治理、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与共售权、优先清算权、信息权和观察权、赎回权、反稀释权、领售权、更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条款。其中赎回权、反稀释权的义务相对人为实际控制人缪峰、柯娜,不涉及发行人承担回购义务。协议约定,如公司拟申报合格上市,投资人特殊权利条款应于公司正式提交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申请前一日不可撤销地终止;若上市申请未被受理、被劝退、主动撤回、终止审查、未获审核通过或不予注册,或审核通过/同意注册后12个月内未完成上市,相关特殊权利条款立即自动恢复执行。发行人股份制改制前曾通过补充协议对特殊权利条款进行清理,约定自2022年8月31日起投资人不可撤销、不可恢复地放弃根据《股东协议》赎回权、反稀释权条款向公司主张赎回权,并于股份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不可撤销、不可恢复地终止公司治理、保护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