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擎科生物: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历史上与相关股东签署含业绩对赌、回购权、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部分以实际控制人为义务主体的条款存在效力恢复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擎科生物
审核编号
223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93页至第1-1-96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石金曾与相关股东签署含业绩对赌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的相关协议,涉及回购权、信息权和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反稀释保护、跟随出售权、优先财产分配权、最优惠投资方、价值保证及反稀释补偿权、业绩补偿、优先清算权、领售权、股权转让同意权、优先跟投权、参与重组权等。2025年9月12日签署的股东协议项下部分特殊权利已终止但存在效力恢复条款;截至2026年5月19日补充协议二签署日,已终止条款均未触发效力恢复情形,各方就该等特殊权利条款履行不存在违约、争议或纠纷。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