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擎科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支付受让发行人股份价款取得银行授信及贷款,并与银行约定未来可能涉及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擎科生物
审核编号
223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75页至第1-1-76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马石金为支付其于2025年9月受让发行人股份价款,于2025年9月12日与北京银行签订《个人授信合同》,取得最高授信额度3,800万元,授信期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032年9月12日;于2025年9月19日与北京银行签署《个人借款合同》,取得贷款3,800万元。相关合同及2026年6月5日签署的《个人授信补充协议》约定,如2027年6月30日前发行人上市申请未被受理,或发行人上市成功之日或终止上市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马石金应将其持有的发行人不少于1,462,633股股份向北京银行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根据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马石金所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立质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