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擎科生物: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身未办理专门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但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置危险废物,并曾有子公司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擎科生物
审核编号
223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218页至第1-1-220页;法律意见书第3-3-1-29页至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合成废弃物、清洗废弃物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身未办理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但已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和合规化处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未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受到重大处罚;但子公司湖北擎科曾因超标排污受到10万元行政处罚,另作为单独事项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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