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卓精科: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股份代持及华卓有限设立时未进行验资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卓精科
审核编号
221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页至第1-1-41页、第1-1-54页至第1-1-56页、第3-3-1-9页至第3-3-1-1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华卓有限设立时,信汇科技、徐登峰所持有的股权为代持股权;设立时1,000万元注册资本中,华卓精密实际出资并持有35%股权,信汇科技代为出资并代持64%股权,其中40%为代水木启程持有、24%为代艾西精创持有,徐登峰代为出资并代持1%股权。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间,李彦向刘剑华转让130万股股份存在代持;2019年1月7日,刘剑华向林垂楚转让43万股股份存在代持。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华卓有限设立时存在未进行验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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