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方晶源:发行人尚需按照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过渡安排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内部监督机构并修订或废止相关议事规则。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已建立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要求,公司已制订内部监督机构调整计划,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将择期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确保上市前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发行人正在准备就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最新公司章程办理备案手续;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尚待就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等事项作出相应修订,相关议事规则亦尚待修订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