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隐冠:发行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杨晓峰同时担任复旦大学教授及复旦超精中心主任,且发行人与复旦大学存在合作研发及专利/专利申请权转让安排,涉及高校人员持股兼职及知识产权权属确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上海隐冠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海隐冠
审核编号
223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1页、第1-1-81页、第1-1-82页、第1-1-149页、第1-1-249页、第1-1-250页;第3-3-1-22页、第3-3-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杨晓峰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21.9658%的股份,并通过上海松冠、上海遨冠、上海斐冠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3.7748%的股份;其2011年3月至今任复旦大学教授,2019年7月至今任复旦超精中心主任,2025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首席科学家。发行人与复旦大学等合作方参与合作研发,相关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前后独立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由各方共有,并采取保密措施。2025年10月10日,发行人与复旦大学签署《专利及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标的为“一种用于磁悬浮导轨悬浮间隙测量的光学方法及装置”等十项发明专利,标的整体作价1,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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