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隐冠: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少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涉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上海隐冠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海隐冠
审核编号
223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2页、第1-1-298页;第3-3-1-39页、第3-3-1-4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分别为99.28%、98.41%、98.82%,在职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人、6人、5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99.28%、98.41%、99.05%,在职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人、6人、4人。2025年末公积金和社保缴纳人数差异系当月入职的1位员工,其前任单位已于当月为其缴纳社保,但未为其缴纳公积金。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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