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碧云天:发行人申报前已实施股权激励并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涉及持股平台股东资格、增资价格、锁定期、离职退出、减持承诺、私募基金备案适用性及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上海碧云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碧云天
审核编号
220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9页至第1-1-62页;第3-3-1-28页至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3年7月18日,碧云天有限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2,500万元增至2,563.4341万元,碧筠合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3.4341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增资价格为15元/1元注册资本。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申报前设立一个员工持股平台碧筠合伙,碧筠合伙直接持有公司2.3869%股份,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孙群群,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为员工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员工持股计划约定了非负面被动退出、非负面一般退出、负面退出等情形下的财产份额处理、转让价款、锁定期及减持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后,发行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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