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碧云天: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租赁、关联资产转让、分立形成的代缴代付及代收款项、代收代付人才补贴,以及与实际控制人任职单位之间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允性、审议确认、回避表决和规范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上海碧云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碧云天
审核编号
220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43页至第1-1-249页;第3-3-1-35页至第3-3-1-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孙群群租赁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30号的工业厂房,用于研发部门日常研发活动及办公使用,报告期各年租金均为19.05万元。2023年,三亩地工作室向发行人转让8项商标,转让价款为1.96万元;2023年5月,三亩地工作室将持有的江苏碧云天1%股权作价55.47万元转让至发行人。分立房产办理过户登记期间,发行人存在代金叶地缴纳税费7.56万元、代付职工薪酬1.86万元及代收租金1.76万元的情况,相关款项已按披露安排结转或偿还。报告期内,发行人还为关键管理人员代收代付地方政府专项人才补贴,并将与实际控制人之一翟琦巍任职的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健康所之间的产品销售、平台服务采购及应收应付款项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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